福建公布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执业注册中心
2018-03-22
普通
各设区市人社局、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刘伟琴等62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刘伟琴等62人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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