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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17日

2019年6月份陆续有省份公布了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7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公布了2019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至7月17日详细内容请查看官方考务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19〕57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1、22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条件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报名办法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网上缴费。

(一)考生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17日。

2.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

1. 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 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6月28日至7月19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兰莹,电话:66219086,报名咨询电话:66217166、66111939),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65375001)。

(三)网上缴费

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6月28日至7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yw0202/list3.shtml)。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现场办理参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yw0202/list3.shtml);网上办理请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查询→职称考试修改”进行办理。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6月28日至7月17日期间办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9月16日至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9月21、22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http:///hrss/yw0203/list3.shtml。

七、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八、 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http:///hrss/yw0204/list3.shtml)公告为准。

附件:1.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9年6月27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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