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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规定-二建法规高频考点

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在即,考生们都在积极备考,担忧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高频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的规定

【考点精讲】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工伤保险属于施工企业全体员工的强制性法定险。

一、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

(一)认定的情形

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虽符合以上情况,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视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吸毒的;(3)自残或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险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4.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

1~4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不能自理;

5~6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不能自理;

7~1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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