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住建部针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政策发布一览表
2018-03-01 14:29 武汉建筑业协会
国务院:
2016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
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加快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
2016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2016年9月:《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016年9月:国务院举行关于装配式建筑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宜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介绍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17年1月:《“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
2017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住建部:
2016年11月:住建部在上海召开全国装配式建筑现场会,住建部长陈政高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并明确了发展装配式建筑必须抓好的七项工作。
2016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务院[2016]71号文件印发以来各地推进情况,包括政策措施出台情况、标准规范编制情况、项目推进情况等。
2016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该定额于2017年3月1日实施。
2016年12月:住建部印发住《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
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设计、 生产、 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 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 标准及技术体系。 积极发展钢结构、 现代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
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将从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能力、加强装配式建筑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
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一次性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三大文件,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长沙召开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会议。大力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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