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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

2015-02-13 11:14    来源于网络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责任编辑: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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