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办法
2015-04-15 14:4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一般招标项目评标专家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指定。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曾经在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的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环节需注意废标的确定及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约定。特别注意”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解释。
责任编辑:i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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