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2012-09-28 11:1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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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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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交底人签名 | 被交底人签名 | ||
交底内容: 1、起重机械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种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4、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游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5、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地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7、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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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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