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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师辅导: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2014-10-30 15:56    来源于网络

  ①委托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回定金。

  ②由于变更计划、制造要求,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未如期提供设计工作必须的资料或工作条件,因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时,委托人应依照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③委托人延误支付。设计的成果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后,委托人依合同的约定,偿付相应的合同款。委托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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