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设备交付
2017-09-01 17:24 来源于网络
(1)交付的方式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没有达成补充协定,也无法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则适用如下规定:
设备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设备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设备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设备工程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设备工程,不知道设备工程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设备工程。
(2)交付的期限
当事人没有约定设备的交付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供货方可以随时履行,采购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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