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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总价值为1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8个月,现因建设

2019-01-07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

某工程项目总价值为1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8个月,现因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而加额外工程费用500万元,则承包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

A.27

B.24

C.9

D.6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期索赔的计算。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工期索赔值可以按照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析。工期索赔值=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18×500/1000=9个月。参见教材P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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