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一个合同段包括A、B两个单位工程,合同价6000万( A工程造价4000万、B工程造价2000万),合同竣工日期为2015年4月1日,误期赔偿费3万/d。 A单位工程于2015年3月30日通过了竣工验收,B单位工程于2015年4月11日通过了竣工验收,B工程的延误并未影响A工程的使用。则误期赔偿费是( )万。
A.30
B.20
C.10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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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所以,B工程延误了10天,误工费为:3×10×2000/6000=10万元。参见教材P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