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按原合同分为两阶段,土建工程18个月,安装工程9个月,若以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土建工程量折合为300单位,安装工程折合为100单位。合同规定工程变动不超过10%不能要求索赔工期,若实际土建和安装工程量增加到500和160单位,则工期索赔为( )个月。
A.17.40
B.13.04
C.13.36
D.14.6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索赔。不能索赔的土建工程量的上限为:300×1.1=330个相对单位,不能索赔的安装工程量的上限为:100×1.1=110个相对单位。由于工程量增加而造成的工期延长:土建工程工期延长=18×(500/330-1)=9.27个月,安装工程工期延长=9×(160/110-1)=4.09个月;总工期索赔为:9.27+4.09=13.36个月。参见教材P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