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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6-01-27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

  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初始延误者负主要责任,并发延误者负次要责任

  B.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但无经济补偿

  C.初始延误者属客观原因的,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D.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可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但无利润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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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答案-建设工程教育网】C

  【建设工程教育网-老师解析】如果初始延误者属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参见教材P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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