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法》规定,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比较,“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
A.合同当事人没有改变
B.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C.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D.第三人履行债务前,债务人需首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E.第三人履行债务后,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办理结算手续
[答案]AE
[解题要点]合同当中规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当事人没变,属于合同内约定,所以A对;8中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能行使抗辩权,更不能协商合同条款;债务人是否征得债权人同意,没有规定所以D不对;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合同当事人,所以双方办理结算手续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