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时,承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 向发包人催促按约定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B. 将该工程留置不予交付使用
C 向发包人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D. 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抵款
E. 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解析: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参见教材P264。本题考查的是竣工结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