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公共利益有( )
A.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的需要
B.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C.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D.政府组织实施体育事业的需要
E.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建设的需要
参见教材P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