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征收当事人对拆迁估价报告有异议的可以( )
A.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
B.申请行政复议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再委托一家估价机构评估
E.申请估价专家委员会鉴定
E是进一步的处理,如果对原估不满意,或另行委托评估与原评估有较大差距且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才会申请估价专家委员会鉴定。BC是指对鉴定结论不服时,才可以复议或诉讼。参见教材P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