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 正文

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

2015-07-22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参见教材P247.

责任编辑:lala
分享到:
阅读下一篇
税收中的加成是对所有纳税人加征,附加则只对特定纳税人加征。
点击领取2019房估免费资料及课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