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 )提出。(2008年)
A.城镇体系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修建性详细规划
D.控制性详细规划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参见教材P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