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久年限划分
2014-11-17 16:0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责任编辑:soso
分享到:
相关资讯
2014-11-17 16:0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