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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灾系统规划

2014-11-18 10:5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城市防灾规划包括:城市防洪规划、城市防火(消防)规划、城市减轻震灾规划及城市人民防空规划。

  1.城市防洪规划

  城市防洪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属重要项目,其主要内容:确定城市防洪的标准;确定城市防洪的工程设施的布局;确定排涝工程的设施。

  2.城市消防规划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规划工作的一部分,包括各等级消防设施。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栓等布置。还有在规划中制定各种消防要求,消防规范,防火间距等的规定。

  3.城市减轻震灾规划

  在城市建筑上应采取减轻震灾规划,则偏重于发生震灾后救灾及疏散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避震疏散规划,包括疏散通道及疏散场地的安排;

  (2)城市生命系统的防护,包括城市交通、通讯、给水、燃气、消防、医疗系统等;

  (3)震前准备及震后抢险救灾指挥系统的布局;

  (4)次生灾害的防止。

  4.城市人民防空规划

  城市人民防空规划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内容。城市人防工程在总体规划阶段包括:确定人防系统的组成、主要人防设施的布置、确定人防设施的标准。在详细规划阶段应包括:地下设施的规模数量、位置布局、平时的用途等。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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