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2014-11-19 14:1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应主要应用于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建筑。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设计的建筑当遭遇到本地区的多遇地震影响抗震设。
防烈度地震影响和罕遇地震影响时其抗震设防目标应高于规范第1.0.1条的规定。
结构材料性能最低要求:
烧结普通粘土砖和烧结多孔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9度时不宜超过,C60,8度时不宜超过C70。
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可焊性较好的钢筋;普通钢筋的强度等级,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级和HRB335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HRB335、HRB400和HPB235级热轧钢筋。
责任编辑:soso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