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手机网

注册建筑师
复习指导

2015二级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施工:外商投资计企业管理规定

2015-01-27 13:3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外商投资计企业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和2002年9月1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i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计企业,并从事计恬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企业资质证书。

  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其他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外商投资计企业申请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

  外资计企业申请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极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

责任编辑:南瓜妹
分享到: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