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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建筑设计之标准、规范

2015-01-30 09:0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一)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1.走道(水平交通空间)布置要点:

  应直截了当,防曲折多变,与各部分空间有密切联系,宜有较好的采光和照明。

  1,楼梯(垂直交通空间)布置要点:

  位置与数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胃均匀并有主次,与使用人流数量相适应。

  3.门厅(交通枢纽空间)布置要点:

  使用方便,空间得体,结构合理,装修适当,经济有效。应兼顾使用功能和空间意境的创造。

  (二)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功能分区的概念是,将空间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组合、划分;

  功能分区的原则是:

  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并按主、次,内、外,闹、静关系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同时还要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按人流活动的顺序关系安排位置。空间组合、划分时要以主要空间为核心,次要空间的安排要有利于主要空间功能的发挥;对外联系的空间要靠近交通枢纽,内部使用的空间要相对隐蔽;空间的联系与隔离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恰当处理。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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