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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建筑物理与设备:照明方式与种类

2015-02-04 13:3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㈠照明方式

  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

  1.不固定或不适合装局部照明的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

  2.要求较高照度的场所,宜设置分区一般照明;

  3.一般照明或分区一般照明不能满足照度要求的场所,应增设局部照明;

  4.所有的工作房间不应只设局部照明。

  ㈡照明种类

  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景观照明、障碍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供继续和暂时继续工作的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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