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设计前期场地:城市道路规划要求
2015-02-09 13: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快速路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a.规划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和长度超过30km的带形城市应设置快速路。快速路应与其他干路构成系统,与城市对外公路有便捷的联系;
b.快速路上的机动车两侧不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带;
c.与快速路交会的道路数量应严格控制。相交道路的交叉口形式应符合有关规定;
d.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2)主干路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主干路上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交叉口之间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隔带宜连续;
b.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
(3)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车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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