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手机网

注册建筑师
复习指导

一级建筑师设计前期场地:城市道路规划要求

2015-02-09 13: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快速路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a.规划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和长度超过30km的带形城市应设置快速路。快速路应与其他干路构成系统,与城市对外公路有便捷的联系;

  b.快速路上的机动车两侧不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带;

  c.与快速路交会的道路数量应严格控制。相交道路的交叉口形式应符合有关规定;

  d.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2)主干路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主干路上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交叉口之间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隔带宜连续;

  b.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

  (3)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车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

责任编辑:南瓜妹
分享到: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