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考点:城市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2015-02-09 13: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⑴城市四大类主要用地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
⑵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Ⅰ级,有条件建造部分中高层住宅的大中城市,其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少于16.0㎡/人。
⑶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采用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宜≤30.3㎡/人。
⑷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Ⅰ级的城市,规划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可适当降低,≥5.0㎡/人。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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