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
2015-02-09 13: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评价项目的对比条件:
(1)建筑功能具有可比性,即建筑面积标准、住宅类型及建筑层数应基本相同;
(2)消耗费用的可比性,即应包括建造阶段和使用阶段两部分费用;
(3)价格的可比性,即采用同一价格水平计算,消除人为变动因素。
可以采用转化措施,使其具有可比性。
2.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建筑功能效果和社会劳动消耗两部分。建筑功能效果是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方面的总和。社会劳动消耗是为取得建筑功能所付出的全部劳动量。按照经济效果的基本概念,住宅建筑技术经济效果是以建筑功能效果与社会劳动消耗(即造价)之比来衡量的。
3.为体现评价指标项目在总体评价中重要程度的差别,运算时按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进行加权。建筑功能效果指标中各项一级指标及权重值:
(1)平面空间布局:0.35;
(2)平面指标:0.20;
(3)厨卫:0.15;
(4)物理性能:0.10;
(5)安全性:0.10。
责任编辑:南瓜妹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