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安全疏散
2015-02-09 13: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⑴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⑵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①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②IV类汽车库。
⑶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应≥1.1m.
⑷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应≤45°,栏杆扶手的高度应≥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1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不应开设疏散门外的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⑸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应≤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应≤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应≤60m.
责任编辑:南瓜妹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