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控制
2014-11-17 14:3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用地性质
城市建筑用地包括: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及特殊用地9类(不包括水域)。
用地性质一般由城市规划确定的,它标定了基地利用方式,限定了基地上的建筑物性质与功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用地10大类,46中类,73小类的要求。
用地面积
规划划拨用地红线范围内用地。常以公顷(h㎡)表示,有时用亩,1亩=666.6㎡,1h㎡=15亩=10000㎡=1 h㎡.
红线
有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分。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公用设施)用地与建筑用地之间的分界线。建筑红线是指建筑用地相互间的用地分界线,或与道路红线共同的分界线。
允许超越道路红线规定的建筑突出物有:2m以上窗扇、雨罩,并小于0.4m宽2.5m以上的遮阳,并小于3m宽;3.5m以上阳台、雨罩,并小于1m宽;5m以上阳台、雨罩,并小于3m宽。
不允许超越道路红线规定的建筑突出物有: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基础、基地内地下管网。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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