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手机网

注册建筑师
复习指导

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

2014-11-17 14:4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

  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基地和总平面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

  应根据建筑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

  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责任编辑:RDX
分享到: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