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和目标
2014-11-17 15:0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为了最大限度的生效,历史性城市和城区的保卫应该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政策的组成部分,并在各个层次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计划中考虑进去。
应该予以保护的价值是城市的历史特色以及形象地表现着那个特色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因素的总体,尤其是:
由结构、体积、风格、尺度、材料、色彩和装饰所决定的建筑物的形式和面貌(内部和外部);
由街道网和地块划分决定的城市形式;
城市的建造房子的部分、空地和绿地之间的关系;
城市与它的自然的和人造环境的关系;
城市在历史中形成的功能使命。
对历史性城市或城区的干预都必须十分谨慎,讲究方法并且一丝不苟,要避免武断,要考虑每一个案例的专门问题。
为了使保护取得成功,必须使全城居民都参加进来。应该在各种情况下都追求这一点,并必须使世世代代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切切不要忘记,保护历史性城市或城区首先关系到它们的居民。
在保护计划等待批准期间,应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当然,要遵照本宪章和威尼斯宪章的原则和办法。
在制定历史性城市和城区的保护计划之前应该先作多学科的研究。保护计划应包括对资料的分析,主要是考古的、历史的、建筑的、技术的、社会的和经济的资料,应该确定基本方针和在法律、行政和财政方面所要采取的行动方式。
当必须改建建筑物或者重新建造时,必须尊重原有的空间组织,主要是原来的地块划分和尺度,并要把原有的建筑群的价值和素质赋予新建筑。
在历史性城市或地区内部要严格控制汽车交通;停车场需妥善管理,不要败坏它们和它们环境的面貌。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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