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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2014-11-17 16:1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校址选择

  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学校用地

  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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