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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设计要点

2014-11-17 16:2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设计喷淋的范围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淋水后设备或物品不能使用的房间,电气用房、文物、书画等),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群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公共用房、走道、房间、高级住宅居住用房、自动扶梯底部、垃圾道顶部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喷淋设计的其他要求

  每个楼层、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闭式系统用于民用建筑最大净空高度为8m,喷头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喷淋头的间距

  中危险级级Ⅱ(汽车库、大型商业等):常规喷头之间的间距应≤3.4m、但宜≥2.4m;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应≤1.7m.

  中危险级级Ⅰ(客房、办公等高层;影剧院、中小商业等公建;):常规喷头之间的间距应≤3.6m、但宜≥2.4m;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应≤1.8m.

  中危险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8个。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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