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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

2014-11-17 17:0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城市居住区的组成

  (1)组成内容:根据工业类型基本上可分为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

  (2)组成要素:居住区的组成要素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3)用地组成:居住区的用地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①住宅用地;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③道路用地;④公共绿地。

  (4)环境组成:居住区的环境可分为内部居住环境和外部生活环境。

  居住区规划任基本原则及设计观念

  1.基本原则、观念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是为居民营造“居住环境”。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和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由于社会需求是多元化的和人们经济收入的差异,以及文化程度、职业等的不同,对住房与环境的选择也有所不同,特别是当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人们可以更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居住环境时,对住房与环境的要求将更高。因此,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如何适应与满足各种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是一个十分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

  2.设计要点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充分体现居住环境的整体性、功能性、经济性、科学性、地方性与时代性、超前性与灵活性。

  3.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规划设计要满足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美观要求。

  居住区规划任布局与空间环境

  (1)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

  (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3)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

  (4)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

  (2)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住区的污染和干扰;

  (3)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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