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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砌体房屋的震害特点

2014-11-24 14:4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墙体转角处及内外墙连接处的破坏

  墙体转角或连接处,刚度大,应力集中,易破坏,尤其是四大阳角处,还受到扭转的影响,更容易发生破坏。内外墙连接处,有时由于内外墙分开砌筑或留直槎等原因,地震时造成外纵墙外闪、倒塌。

  在水平地震作用下,与水平地震作用方向平行的墙体是主要承担地震作用的构件,这时墙体将因主拉应力强度不足而发生剪切破坏,出现45度对角线裂缝,在地震反复作用下造成x形交叉裂缝,这种裂缝表现在砌体房屋上是下部重.上部轻.房屋的层数越多,破坏越重。横墙越少,破坏越重。

  突出房面的屋顶间等附属结构破坏

  在砌体房屋中,突出屋顶的水箱间,楼电梯间及烟囱、女儿墙等附属结构,由于地震作用的鞭端效应,一般破坏较重,尤其女儿墙极易倒塌、产生次生灾害。

  楼盖的破坏

  砌体结构中有相当多的楼板采用预制板,当楼板的搁置长度较小或无可靠拉结时,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很容易造成楼板塌落,并造成墙体倒塌。

  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医院、教学楼等及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应比表12-10的规定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再适当降低总高度和减少层数。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12-10的规定。

  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底部和内框架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4.5m.

  横墙较少的多层砖砌体住宅楼,当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应允许仍按表12-10的规定采用。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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