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高度的确定
2014-11-25 10:1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窗台高度
窗台高度与房间的使用要求,人体尺度和家具设备等的高度有关。对于一般民用建筑中的生活、工作、学习用房间,窗台高度可与桌面平齐或稍高于桌面,大约在900~ 1000mm左右。如果窗台定得过高,将会在桌面及附近形成阴影,影响使用。
浴室、厕所走廊两侧等的窗台高度可以高些,以利于遮挡人们的视线;对于旅游、疗养建筑、高级别墅的某些房间,为了获得充足的阳光和便于观赏室外景色,可以适当降低窗台高度或做成落地窗。可见窗台高度要根据房间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
雨篷高度
雨篷的高度要考虑到与门的关系,过高则遮雨效果不好,过低有压抑感而且不便于安装门灯。通常为了便于施工和使构造简单起见,可以使雨篷与门洞过梁结合成一整体。雨篷标高宜高于门洞标高200mm左右。
窗洞上缘高度
窗洞上缘(窗顶)的高度对室内的采光产生影响,所以通常可将窗顶标高定在圈梁或过梁下面。
室内外高差
为了避免因建筑物自然沉降室外雨水倒灌入室内,并防止墙身受潮,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内地坪要高于室外地面150“-'600mm,即设置一至四个踏步。高差过大,会增加回填土方和墙体高度,进出也不方便。
地面高差
同层各个房间的地面标高要取得一致,这样行走比较方便。对于一些易于积水或者需要经常冲洗的房间,如浴室、厕所、厨房、阳台及外走廊等,它们的地面标高应比其他房间的地面标高约低20-50mm,以防积水外溢,影响其他房间的使用。但高差过大,不便于通行和施工。
楼梯各部分的高度,建筑物檐口高度等都应结合构造设计确定。在建筑设计中,通常是取底层的室内地面为设计标高的零点(土0.000),高于设计标高的为正值,低于设计标高的为负值。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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