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备考指导: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2014-04-24 11:27 来源于网络
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1.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使用要求、耗热量及用水点分布情况,结合热源条件确定。
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首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和太阳能。
3.当没有条件利用工业余热、废热或太阳能时,应优先采用能保证全年供热的热力管网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当热力管网只在采暖期运行时,是否设置专用锅炉,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当区域性锅炉房或附近的锅炉房能充分供给蒸汽或高温水时,宜采用蒸汽或高温水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5.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采用太阳能及电能蒸汽、燃气、蒸汽等。
6.利用废热(废汽、烟气、高温无毒废液等)作为热媒,应采取下列措施:
(1)加热设备应防腐,其构造应便于清除水垢和杂物;
(2)防止热媒管道渗漏而污染水质;
(3)消除废汽压力波动和除油。
7.升温后的冷水,其水质如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时,可作为生活用热水。
8.采用蒸汽直接通入水中或采取弃水混合设备的热方式,宜用于开式热水供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蒸汽中不含油质及有害物质
(2)加热时应采用消声混合器,所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
(3)当不回收凝结水经技术经济比较为合理时;
(4)应采取防止热水倒流至蒸汽管道的措施
9.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热水循环管道,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干管和立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2)要求随时取得不低于规定温度的热水的建筑物,应保证支管中的热水循环,或有保证支管中的热水循环的措施。
10.循环管道应采用同程布置的方式,并设循环泵,采取机械循环。
11.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物,用水量较大的集中浴室、洗衣房、厨房等,宜设置单独的热水管网;热水为定时供应时,且个别单位对热水供应时间有特殊要求,宜设置单独的热水管网或局部加热设备。
12.高层建筑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与给水系统的分区一致;各区的水加热器、贮水器的进水,均应由同区的给水系统供应。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保证系统冷、热水压力平衡的措施。
(2)当采用减压阀分区时,除满足减压阀的设置要求外,尚应保证分区热水的循环。
13.当给水管道的水压变化较大且用水点要求水压稳定时,宜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14.当卫生器具设有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龙头时,冷、热水供应系统应在配水点处有相同的水压。
15.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温应稳定,一般宜采取下列措施:
(1)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2)给水额定流量较大的用水设备的管道,应与淋浴器配水管道分开;
(3)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宜布置成环形;
(4)成组淋浴器配水支管的沿途水头损失,当淋浴器小于或等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00Pa;当淋浴器大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50Pa,配水管不宜变径,且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25mm.
(5)工业企业生活间的淋浴室,宜采用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应由热水水温稳定的技术措施。
注:公共浴室不宜采用公用浴池淋浴的方式,若必须采用,则应设循环水处理系统及消毒设备。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