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备考指导:通气管
2014-04-24 11:56 来源于网络
通气管
为排除室内排水管道中污浊的有害气体至大气中,防止卫生器具水封被破坏和增加污水立管通水能力,应设置通气管。
(一)通气系统种类
1.伸顶通气管系统
生活排水管道的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在有条件伸顶通气时一定要设置,伸顶通气管不允许或不可能单独伸出屋面时,可设置汇合通气管。当五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可设置不通气立管。在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吸气阀替代通气管。
2.专用通气管系统
(1)生活排水立管所承担的卫生器具排水设计流量,当超过仅设伸顶通气管的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时,应设专用通气立管。
(2)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多层住宅和公共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宜设置专用通气管。
3.环形通气管系统
下列排水管段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1)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且横支管长度大于12m的排水横支管;
(2)连接6个及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3)设有器具通气管。
建筑物内务层的排水管上设有环形通气管时,应设置连接各层环形通气管的主通气立管或副通气立管。在支管起端设专门的通气立管伸顶通气,污水立管仍要伸顶通气。
4.器具通气管系统
每个卫生器具的存水弯(水封)出口均连接通气支管,通气支管汇合后伸顶通气,此系统用于高标准的民用建筑。
(二)通气管顶端设置要求
(1)通气管高出屋面不得小于0.3m,且应大于最大积雪高度,通气管顶端应装设风帽与网罩。
(2)在通气管口周围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考虑防雷装置。
(4)通气管口不宜设在建筑物挑出部分(如屋檐檐口、阳台和雨篷等)的下面。
(三)通气管管径
(1)通气管管径,应根据排水能力、管道长度确定,不宜小于排水管管径的1/2,其最小管径可按表4-4确定。
(2)通气立管长度在50m以上时,其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管径相同。
(3)通气立管长度小于等于50m时,且两根及两根以上排水立管同时与一根通气立管相连,应以最大一根排水立管确定通气立管管径,且其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根排水立管管径。
(4)结合通气管的管径不宜小于通气立管管径。
(5)伸顶通气管管径宜与排水立管管径相同。但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一13℃的地区,应在室内平顶或吊顶以下0.3m处将管径放大一级。
(6)当两根或两根以上污水立管的通气管汇合连接时,汇合通气管的断面积应为最大一根通气管的断面积加其余通气管断面积之和的0.25倍。
(四)通气管管材
通气管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管、柔性接口排水铸铁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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