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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

住宅层高和室内净高的设计要求

2015-03-30 15:1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责任编辑:i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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