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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筑师辅导:建筑结构与结构选型(46)

2011-04-25 13:47    

  4.墙梁除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有关构造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材料

  1)托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2)纵向钢筋宜采用HRB335、HRB400或RRB400级钢筋;

  3)承重墙梁的块体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l0,计算高度范围内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

  (2)墙体

  1)框支墙梁的上部砌体房屋,以及设有承重的简支墙梁或连续墙梁的房屋,应满足刚性方案房屋的要求。

  2)墙梁的计算高度范围内的墙体厚度,对砖砌体不应小于240mm,对混凝土小型砌块砌体不应小于190mm.

  3)墙粱洞口上方应设置混凝土过梁,其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洞口范围内不应施加集中荷载。

  4)承重墙梁的支座处应设置落地翼墙,翼墙厚度,对砖砌体不应小于240mm,对混凝土砌块砌体不应小于190mm,翼墙宽度不应小于墙梁墙体厚度的3倍,并与墙梁墙体同时砌筑。当不能设置翼墙时,应设置落地且上、下贯通的构造柱。

  5)当墙梁墙体在靠近支座1/3跨度范围内开洞时,支座处应设置落地且上、下贯通的构造柱,并应与每层圈梁连接。

  6)墙梁计算高度范围内的墙体,每天可砌高度不应超过1.5m,否则,应加设临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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