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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是不是不考安装了?

  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是不是不考了呢?不是的,据小编多方查证,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还是考安装专业的。下面就给看看吧!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审题等具体工作。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从以上内容中可得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归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工程归交通运输部,水利工程归水利部。而下方图片中正好是以三方部门为基础发布。下方小编为大家奉上完整正确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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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文件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一、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⒈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⒉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⒊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⒋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⒌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⒈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⒉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⒊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以上来源于中国人事考试网 查看源文>>

  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建办人函[2018]3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水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联系人及电话:张磊010-58933231 58933216(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请在信封上注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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