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天干勿燥,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邻近年底,施工现场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组织施工现象明显增多,极易引发火灾。动火审批制度对消防安全管理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看,安全教材中有关动火审批制度的知识点吧。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
(一)动火作业定义及分级
1.动火作业定义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将动火作业定义为: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2.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特殊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二)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1.许可证管理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动火证,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车间审批。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的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3)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推荐阅读:
安全工程师2022年课程新方案已上线,点击查看>>
安全工程师薪资水平及福利待遇?一起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