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19〕108号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文件《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共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凡符合《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收费65元,报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科目收费65元,报考《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收费65元,报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收费69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用书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六、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