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请湖北房地产估价师考生认真阅读。
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应试人员应试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外,其它3个科目还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在各科目考试中为考生统一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9月5日9:00—9月13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0年9月5日9:00—9月14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9月10日—14日(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9月5日9:00—9月15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7日 | 0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10月18日 | 0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报名情况确定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3个科目65元/人·科,《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69元/人·科,报名费15元/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报考注意事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日
附件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各地在上报报名人员信息时,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srsksy.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 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并对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用户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 注册核验。
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自动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不具备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验。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确认报名信息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
(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
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
报考级别 | 审核点 | 审核部门 |
考全科 | 省直审核点 |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60 ) |
市州审核点 | 当地住建或人社部门(审核地点、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
(四)网上缴费。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6日—12月29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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