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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藏2021年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根据《西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藏双随机联办〔2021〕6号)《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藏双随机联办〔2021〕9号)的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期间,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1.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131号)要求,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仍然满足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

2.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

3.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样核查,此次抽查比例不少于2021年度新办建设工程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总数的10%。此次检查实行网上核查为主,实地抽查为辅。(随机抽取名单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1月22日至30日,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检查表格参见附件2),对所管辖范围内2021年新办的建筑工程类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

(二)督查阶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地)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组人员由区住建厅、区人社厅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查安排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建设工程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保持人员稳定,并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同时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二)闭环管理。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核,确保检查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检查结果录入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三)信息报送。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如实填写《2021年度建筑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形成抽查情况报告,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抽查情况报告要说明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附件:

1.2021年度建筑工程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随机抽检企业名单

2.建筑工程企业检查情况表

3.2021年度建筑工程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2日

抄送: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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