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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政策解读

近日,部职业资格中心副主任刘鹏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政策做了解读,小编对政策解读里大家可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政策解读大致给大家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方面,第二是大家关注的实际问题方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方面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情况

2月28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我部原来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等专业合并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作为一个类别增设到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中,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我部实施工程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已近30年,早在1990年就开展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2003年,根据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工作要求,改为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从业标准管理,并于2004年起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全国近8万人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这支队伍在交通建设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16年,根据职业资格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我部报经国务院公布取消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按照先取消、后纳入的工作思路,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制度建设工作。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我部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实施部门之一。这次四部门联合出台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正是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要求,合力攻坚的工作成果。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

交通建设具有鲜明的行业和专业特色,点多、线长、面广,跨省市、跨地区,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涉及专业多、施工条件复杂,等等。监理工程师身处交通建设一线,是工程质量的保障者、安全监管的承担者和风险隐患的排查者,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留这样一支队伍,对保障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他们既是疫情防控期间有序精准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开工复工的重要力量,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了哪些内容?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共5章27条,包括总则、考试、注册、执业、附则等五部分内容,分别对设置依据、资格类别、实施部门、报考条件、注册和执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共13条,主要对考试承办机构、考试科目和时间、专业设置、成绩滚动管理、免试基础科目条件、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主要有哪些特点?

一是明确了统一制度、分业管理的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我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专业,水利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
二是体现了综合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特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我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拟定和命审题组织工作;参与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拟定和命审题工作。
三是实现了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衔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是落实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保持通用数据标准统一。监理工程师可获得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注册电子证书,实现注册、执业、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制度实施的下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在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职业标准制度、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注册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从业管理制度、国际互认制度等“六位一体”,加快构建要素齐全、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促进职业发展的功能,让职业资格证书真正成为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证明、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载体和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

监理改革后对大家个人利益的影响方面

已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是否会受影响?

这个问题涉及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关系队伍稳定,制度中有相应安排。《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也就是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不再考取新证,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也不受影响,请从业人员放心。

考试的具体安排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分4个半天进行,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另外,从业人员可以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条对照查询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已经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参加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今年是否组织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是9月5、6日。我们正在协调有关方面,力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能如期开考。有关考试的具体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也请从业人员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信息。

在加强监理工程师执业管理方面,我们有什么举措吗?

根据制度规定,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管理。一是加强信用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理工程师诚信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从业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信用评价工作。二是规范执业行为。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监理工程师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章,并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对职业资格的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管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压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

此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工作如何开展?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党组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
一方面,创新工作方法,避免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安排工作,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通过函审和视频会议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做好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编写以及试题征集等工作,考试准备工作平稳有序。依托交通职业资格网()“全国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为从业人员线上开通网络继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推进“减证便民”,做好从业人员服务。下一步,在考试报名和注册管理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两减两不”(减环节、减证明、不跑腿、不见面)服务,方便从业人员足不出户办理业务。部职业资格中心在线核验从业人员身份、学历、社保数据等信息,从业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行为的,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原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可以在交通运输部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吗?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按有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第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如已经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一方面,需要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选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其中免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个基础科目,选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另一方面,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程序和要求通过注册后,就可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

新政策以前考取的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是否在新政策执行后能做交通运输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如已经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一方面,需要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选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其中免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个基础科目,选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另一方面,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程序和要求通过注册后,就可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

原交通运输部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科目:合同管理、监理概论、道路与桥梁、工程经济),参加今后的监理工程师考试,是否免考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近期发布了“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咨询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说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免考基础两个科目,按照原来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只是通过的科目不同,不存在级别差异,都是加印“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专用章”的证书,区别对待是不是不太恰当?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交通部2019年监理收尾考试,何时发证?考试已有七月有余,202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交通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免考基础科目吗?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收尾考试是一次性考试,证书至今未发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步我们会在“全国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上发布收集取证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的通知,届时通过点对点的邮寄到取证人员手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考试大纲什么时候发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是9月5、6日。我们正在协调有关方面,力争尽快印发考试大纲,争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能如期开考。有关考试的具体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也请从业人员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信息。

对于以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新的的制度是否会发生变化?

这个问题涉及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关系队伍稳定,制度中有相应安排。《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也就是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不再考取新证,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也不受影响,请从业人员放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按有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原有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考试,取得建设部的监理工程师考试注册港航专业,交通运输部并不认可能在交通行业执业,现是否认可,如不认可,需考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是否属于免基础科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按有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第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如已经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一方面,需要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选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其中免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个基础科目,选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另一方面,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程序和要求通过注册后,就可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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