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如:工程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和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参与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监理内审)(监理机构进场前工程部组织,进场后实施过程中由总监组织)等。将图纸会审工作列为主动控制工作的重点,把设计上的不合理之处以及因设计原因而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部位,及时(提交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解决,防患于未然。(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图审中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应及时地做好记录必要时在图纸上予以标识)
2.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提出监理方的意见和建议(强条执行情况)。(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时效性)
3.审查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
①审查承包单位质量控制系统组织。
②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五大体系单列审查),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资质。
③主动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
④控制施工机械配置的质量。
⑤监督检查工程技术环境。
⑥监督检查现场管理环境。
⑦审核、检查测量控制标准。
⑧审查把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质量。
4.审查确认分包单位的资格。(同总承包相同)
5.监理组织内部的质量监控准备工作:建立并完善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如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含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作业指导文件)。配备相应人员,明确其分工与职责。配备所需的常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使之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熟悉有关的检测方法和规程等。
6.审查开工申请,把好开工关。(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A0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