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摘要:报名时间:2017年2月3日-3月7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7:00时。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10天。现场资格审核: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18号)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5月20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2017年5月21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本专业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均可报名。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 具有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且年龄满35周岁,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年龄满35周岁,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底(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
三、报名时间
参加考试人员请于2017年2月3日-3月7日,登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进入办事大厅考试考务窗口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注册中心网站考试报名系统网上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
(二)现场资格审核: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需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方为考试合格人员,现场审核时间随分数线一并通知。
特别提示一: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流程
(一)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个人无异议点击“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二)网上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下载打印后保存(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180KB ≤ 文件大小 ≤ 300KB),网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网上缴费环节。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7:00时。
(四)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集体领取发票的持单位介绍信)在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17:00时。
特别提示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前10天登录注册中心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现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公布如下:《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每人每科61元。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四)按照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小时。
八、联系方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四楼027室。
联系电话:029-87283010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