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18年二级建造师报名补充说明
一、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2月7日16: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23:00;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2月5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8日-6月3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2日、3日
二、 报名流程:
1.考全科新考生
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及报考信息并提交——打印报名表——现场审核——交费
2.老考生(2017年考全科未通过人员)
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及报考信息并提交——交费
3.增项考生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及报考信息并提交——打印报名表——现场审核——交费
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17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及增项考生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对于2017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现场审核地点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联系电话:(0514)80829370;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电话:(0514)80804255;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邮市琵琶路79号203室),联系电话:(0514)84682190;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工作办公室(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联系电话:(0514)83440167;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宝应县苏中中路619号303西室),联系电话:(0514)88282160.
四、报考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五、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备好,现场验证;中专学历a提供档案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或毕业材料复印件b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籍或毕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者选一));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在一张A4纸上);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交纳社保证明材料(在扬工作非扬州户籍的报考人员提供)
(5)课程设置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名称未在专业对照表内,如环境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提供)
2. 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其他
1. 部分考生所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中间不能间断,以2年报考的人员所提交的社保交费时间必须从2017年1月至12月,以5年报考的人员所提交的社保交费时间必须从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
2.专业及工作年限问题:
(1)专业对照表内的所有专业按2年工作年限报名;专业对照表内没有的专业名称按5年工作年限报名;不能确定是否能报考的专业,须提供课程设置表。
(3)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对照表内没有的专业,必须提供课程设置表。
(4)中专及以下学历,如报考人员年龄小且工作年限计算模糊的,请提供2003年或之前的单位交纳社保记录、公积金等相关材料。
3.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通过提供社保来证明其工作年限,相近专业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社保交费记录,非相近专业提供2013年1月以来的社保交费记录。
注:
1、考生必须到自己选择的审核点送交材料审核,其他地方无法审核;
2、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个人所有信息;